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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医院4岁男童全麻拔牙身亡引争议 律师:可能构成过度医疗

7月22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其四岁的侄子在湖南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总院)接受乳牙拔除手术时全身麻醉出现意外,最终不幸离世。

据网友介绍,去世的是她弟弟的孩子,事发当日中午12时左右,孩子进入手术室,直至当日下午6时许,医院才将噩耗告知家属。

7月23日,湖南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经初步核查,徐某某(男,4岁)于7月20日早上8时15分因上颌乳前牙区(门牙区)腭侧埋伏牙到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口腔颌面外科住院。经医院综合诊断,患儿埋伏牙位置较深,且患儿年龄较小配合度不高,手术难度大,经家属同意后,于7月21日12时40分在全身麻醉下行上颌骨部分切除及上颌埋伏牙拔除术。在实施麻醉过程中,患儿突发紧急情况,医院专家团队及时全力抢救,并紧急联系市级ICU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令人痛惜的是,虽经多方全力抢救,患儿仍于18时22分不幸死亡。

社交平台截图

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并提出一系列争议:4岁男童因单科乳牙问题,全麻做手术,真的有必要吗?抢救的6个小时发生了什么?术中监控是否开启?死亡主因是什么?……

根据中华口腔医学会指南等资料显示,儿童全麻拔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学龄前儿童存在多颗(>4颗)需要治疗的牙齿、患儿无法配合常规口腔治疗,或往返路程较远,不便多次复诊;小朋友对口腔治疗极不配合,或患有严重牙齿恐惧症;经过判断,儿童确实无法自主控制情绪治疗的;需要进行非常复杂的牙科手术操作的;特殊群体。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认为,患儿如拔除乳牙颗数少,孩子能基本配合,常规应通过局部麻醉或行为引导完成。医院若仅以“年龄小、怕不配合”为由采用全麻,涉嫌违反诊疗规范,可能构成过度医疗。此外,巩晶晶提到,关于患者病情信息,若医院延迟通报家属,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因四岁男童死因尚未公布,审查抢救措施是否及时合理,且死因是责任判定的关键,将直接决定医院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巩晶晶表示,若锁定医院过错(如全麻滥用、抢救延误),医院需承担赔偿及行政追责;若死因含患方因素(如隐匿病史),责任比例可能降低,但医院仍需自证无过错;若死因不明且医院隐匿证据,法律推定其担责。

针对这些争议点,医院可能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医院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在极端情况下还涉及刑事责任。”巩晶晶表示,若鉴定确认医院存在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抢救不力),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当地卫健委调查若发现医院不符合儿童全麻资质(需专职麻醉团队、独立复苏室等),可能吊销相关诊疗许可,并处罚款;若医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

另据商业查询App显示,今年7月1日,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因一台120急救车上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过期,被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过期器械,并处罚金113,272元。此外,该院还因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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