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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投标"百亿项目"被实名举报:央企质疑有"暗箱操作"

成为“百亿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南网架",股票代码“002135”)正在承受着竞争对手中建二局的怒火。

2025年7月22日,杭州市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投资超百亿元的浦沿街道五村联合统筹开发项目开标。本地企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96.79的高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前期排名领先的央企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二局"),被以"串通投标记录"为由否决资格,但被其举报存在相同问题的上海两家建筑企业却顺利通过审查。这引起中建二局的极度不满。

公开资料显示,投标资格的判定依据,均来自一个不对外公开的内部平台"清风平台"。

同类型违规得到不同待遇

时间回溯至2025年7月,浦沿街道五村联合统筹开发项目进入资格评审阶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有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将被否决投标,而判定依据被明确为“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洁治理平台(即‘清风平台’)结果”。

评审过程中,1家单位因不符合条件被剔除,中建二局作为递补单位进入评审区间。然而,“清风平台”提示中建二局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记录——依据是其在军队采购网被暂停参与全军招采资格的记录,理由包括“围标串标、违规转包、调查期间拒不承认”等。评标委员会据此集体讨论,作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

但中建二局认为此举不公。其在投诉材料中明确指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简称“上海五建”“上海七建”)存在与己方完全相同的情形。经济导报记者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发现,上海五建因“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被处以“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上海七建的处罚理由与处罚结果与之完全一致,且处罚时间均在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

中建二局向滨江区住建局提交了上述两家企业的处罚记录截屏,但滨江区住建局在8月22日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中称:“另外2家平台未提示有相关串通投标行为记录,评标委员会核对后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公开平台”不如“内部平台”管用?

中建二局的核心质疑之一,是“清风平台”作为内部平台的合法性。招标文件以该平台结果为依据,但该平台既非国家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也未向社会公开数据来源。

“国家早已建立四库一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公开监管平台,为何舍公开取内部?”中建二局在举报材料中指出,“一个不公开的平台,如何保证数据真实?如何避免人为干预?”

记者查询发现,滨江区“清风工程廉洁治理平台”建于2018年,初衷是“加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业内人士认为,把该平台其作为招投标资格审查的唯一依据,在公开性和权威性上存在先天缺陷。“就像考试评分标准不公开,老师说你不及格就不及格,这显然不公平。”一位参与过多个重大项目招投标的企业负责人评价。

“军队采购网是国家公开平台,上面的处罚记录白纸黑字,为何抵不过一个查不到的内部平台?”中建二局委托代理人刘萌对此表示困惑。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清风平台”是滨江区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建立的内部监管平台,不对社会公开,其数据来源、更新机制、查询权限均不对外披露。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且审查过程应遵循公开原则。

“用封闭平台作为资格审查的唯一依据,本身就违背了公开原则。”一位长期从事招投标法律事务的律师告诉记者,“更关键的是,对同一类型的违规记录,为何A平台能查到,B平台查不到?这种选择性识别,难免让人怀疑平台成了‘筛子’,想筛掉谁就筛掉谁。”

值得注意的是,中建二局与河北建设集团在该项目商务得分中均处于领先位置,且显著高于最终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东南网架。中建二局质疑:“从开标记录看,我们和河北建设集团的商务分数在第一梯队,偏偏是我们两家被处理,这难道是巧合?”

东南网架被指控业绩造假,35万平米施工面积从何而来?

在资格审查之外,东南网架的中标得分也引发争议。其资信标“类似工程业绩”项获得满分2分,其中一项业绩为“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申报信息显示:“2024年9月20日完成,总建筑面积715921.05平方米,其中我公司承担的施工工作部分建筑面积为357960.53平方米”。

但中建二局查阅该项目公开资料发现,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项目的中标主体是联合体,由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东南网架、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国泰建设负责“总承包管理和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工作”,东南网架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工作”,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协议书中根本没有明确东南网架承担的施工面积,怎么就能算出35万平米?”中建二局提供的调查材料显示,经向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核实,东南网架在该项目中实际仅承担钢结构专业分包及少量辅助施工,“所谓35万平米,相当于整个项目的一半,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证明、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记录,“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内容”。

但东南网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仅笼统表述“负责采购、施工等工作”,未提及具体施工范围和建筑面积。中建二局据此认为:“这份协议无法证明其施工内容,更无法支撑35万平米的说法,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记者就此事致电东南网架招投标部门,工作人员以“不了解”为由挂断电话。而该项目业主单位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在电话中表示:“东南网架确实是联合体成员,但具体施工范围要以合同和现场记录为准,不方便透露更多。”

业内人士指出,EPC联合体项目中,牵头单位通常承担主要施工任务,成员单位多负责专业分包或专项施工。“如果东南网架仅做钢结构分包,其施工面积可能只有几万平米,与35万平米相去甚远。”一位建筑行业资深项目经理分析,“这种将联合体业绩拆分、夸大自身施工面积的做法,涉嫌业绩造假。”

公开资料显示,东南网架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其实际控制人为郭明明

谁在左右“资格门槛”?

面对中建二局提交的上海五建、上海七建在军队采购网的处罚记录,滨江区住建局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中未提及是否进行过核实,仅以“清风平台未提示”为由驳回投诉。

“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查询网址和截图,监管部门只需点击鼠标就能核实,为何不去做?”刘萌质疑。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投诉人提供的线索,监管部门有义务核查,这是法定职责。”上述律师表示,“如果未核查就作出决定,属于程序违法。”

记者就此事采访滨江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工作人员王建武以“正在处理相关投诉,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回应。

从公开信息看,浦沿街道五村联合统筹开发项目是滨江区重点民生工程,涉及拆迁安置、产业升级等多项内容,对承建企业的资质和业绩要求本应严格。但中建二局认为,此次招投标的“资格门槛”成了“定向门槛”。

“我们商务得分第一,却因‘清风平台’记录被否决;上海两家企业有相同问题却通过;东南网架用存疑业绩得分——这一系列操作,仿佛就是为了让特定企业中标。”刘萌说。

记者对比招标文件与中标结果发现,东南网架的得分优势主要来自资信标,其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并非最高。而资信标中“类似工程业绩”的2分,对最终排名起到了关键作用。若该业绩被认定无效,其总分将降至94.79分,排名可能下滑。

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此事引发了业内对招投标公平性的讨论。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指出:“营商环境的核心是公平,招投标作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必须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用内部平台代替公开标准,用选择性执法排除竞争,不仅损害企业权益,更会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名声。”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目前中建二局已向浙江省相关部门提交实名举报,要求:彻查滨江区住建局履职情况、核实东南网架业绩真实性、废除“清风平台”作为唯一依据、重新组织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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