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9岁的张明星,生活起居全靠同样身患疾病的老伴照料。这位曾参加“珍宝岛战役”的副县级干部,转业到地方后,曾任阆中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然而,一场围绕他的错误判决与错误执行案件,即便阆中官方早已出具纠错红头文件,15年过去,承诺至今仍未兑现。
公司债务执行个人房产
1986年,张明星转业至阆中市乡镇企业局时,该局无剩余住房可分配。为此,其妻郑国秀向亲友借款,在书院街124号东风中学后围墙旁的坡底,修建了一栋一楼一底、实际使用面积240平方米的住宅(房产证登记面积177.96平方米)。虽房产证户主为郑国秀,但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1993年,张明星因患肝血管瘤提前退休。病情缓解后,他仍想发挥余热,1994年被阆中市科协任命为下属国有公司,四川阆中麒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科技公司”)总经理(当时“民营企业”概念尚未普及)。
公司初创期缺乏流动资金,麒麟科技公司遂号召员工对外借款,并承诺给予提成奖励。员工王平从当地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2万元,通过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入账手续。此后,因公司经营持续不景气,这笔借款一直未能偿还。阆中法院对王平实施司法拘留后,王平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将法定代表人张明星列为债务人,而非公司本身。
令人费解的是,阆中法院未厘清债务人究竟是麒麟科技公司还是张明星个人,便出具《调解协议》,裁定由张明星个人承担2万元债务及利息。事实上,麒麟科技公司当时仍有机器设备等资产可供执行,但法院从判决到执行,始终将目标锁定在张明星夫妇的240平方米房产上。
面对这一错误判决,阆中法院并未纠正,反而“将错就错”:1998年,法院将张明星、郑国秀夫妇实际使用的240平方米房产,作价4万元抵偿给涂某用、涂某宇二人。这4万元中,包含偿还农村合作基金会的2万元本金及利息,以及相关执行费用。
张明星子女得知父母房产将以4万元“抵债”后,急忙筹措资金送至阆中法院,希望偿还“债务”以保住房产,却得到法院回复:“涂某用、涂某宇不要钱,只要房子”。依据这一“理由”,法院顺利将房产过户给二人。1999年,因东风中学扩建,该房产被拆迁,涂某用、涂某宇获赔两套总面积约220平方米的住房。
十年诉求与十五年等待
麒麟科技公司倒闭后,张明星不仅失去了工作,连自家房产也没了着落,退休生活从此变成无休止的“诉求”。1999年至2009年的十年间,他不断向上级部门反映阆中法院在判决、执行中的问题,最终得到上层相关部门批复,要求南充中院与阆中法院尽快协调处理。
上级批复引发阆中市委、人大高度重视,时任市委、人大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令市政协牵头协调处理。市政协随即组建由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构成的调查组,对相关当事人及阆中法院展开调查,并向市政协提交专题调查报告。
调查结论明确指出,阆中法院的判决与执行存在多处瑕疵:其一,张明星的申诉事实与理由基本成立,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名义借款、企业实际使用”的情况较为常见;其二,案卷中张明星唯一出具的《还款说明》,也明确载明借款主体是企业而非个人;其三,法院用张明星家庭财产(含郑国秀名下房产)偿还麒麟科技公司债务,且低价执行变卖,依法应出具裁定书说明执行理由与法律依据,但法院并未履行该程序。
2010年8月3日,阆中市政协办公室依据调查结论,以红头文件形式向时任市长提交《关于对张明星十年申诉案件的处理建议》,明确提出:“请市政府和市法院协调,从王家嘴古城拆迁还房的经济适用房中,调剂适当面积住房给张明星,解决其一家四代九口人挤在50余平方米住房中的实际困难。”
这份红头文件,意味着政府将为阆中法院的“两错”(错误判决、错误执行)承担责任。此后,南充中院也回函阆中市政府,称当地已作出批示并制定处理方案,张明星的“信访申诉”无需进入再审程序。
然而,这一承诺又开启了漫长的等待。15年过去,阆中市长已更换数届,市政协的红头文件却始终未被执行。2025年5月23日,79岁的张明星在老伴与子女的搀扶下,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映了法院“两错”问题,及政府“有承诺不落实”的情况。
同年6月18日,张明星收到保宁街道办的书面函件,仅告知“你所反映的事项,阆中法院正在办理”,未提及具体进展与时限。
十年信访换来纠错结论,十五年等待盼不来承诺兑现,这便是以“八大文化”闻名的阆中,在张明星案中展现的政府作为。(王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