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四川证监局官网发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剑指华安证券(沪市代码:600909)成都一营业部及其员工。
经查,田柯在华安证券成都菱安路营业部(现华安证券成都东大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向客户推介虚假金融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田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四川证监局指出,华安证券成都东大路证券营业部未按规定对员工在职期间的廉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华安证券官网,该公司为安徽省属一级企业,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安徽省证券公司,2016年12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华安证券营业收入为28.08亿元,同比增长43.09%;归母净利润为10.35亿元,同比增长44.94%。
二级市场上,截至16日收盘,华安证券涨0.79%,报6.34元/股,总市值29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