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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星科技IPO卡壳930天:净利三年降17% 4.8亿元分红超净利

  递交招股书逾930天未获上会,扣非净利三年复合降17.18%,4.81亿高额分红后又拟募资2亿补流,鸿星科技的上市之路深陷多重数据争议。

  在资本市场的舞台上,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IPO 进程备受瞩目,却也波折不断。自 2023 年 3 月 3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书,至今已过去漫长的930天,其上市之路仍迷雾重重。

  鸿星科技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全球前十大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商,主要投身于石英晶体谐振器和振荡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领域,产品广泛渗透至通讯电子、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控制、智能安防、数据中心等多个行业。

  根据其 IPO 计划,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4,930.6188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高达 12.14 亿元,用于 “德清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 3 亿只微型化石英晶体谐振器晶体振荡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等四大项目,其中 2 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股权结构来看,林洪河、林瑞堂、林毓馨、林毓湘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约 87.92%,穿透后合计持股比例约 49.76%,家族色彩浓厚。

  业绩波动:扣非净利三年复合降 17.18%,主板 “稳定线” 如何跨越?

  鸿星科技的业绩表现犹如坐过山车,起伏不定。在 2020-2021 年,公司曾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20 年,营收增长 24.43%,达到 6.59 亿元,扣非净利润更是暴增 71.83%,突破亿元大关,达到 1.38 亿元。2021 年,营收继续大幅增长 26.69%,至 8.35 亿元,扣非净利润飙升 66.54%,突破两亿元规模,达到 2.30 亿元。

  然而,好景不长。进入 2022 年,鸿星科技遭遇业绩滑铁卢,营收同比下滑 22%,降至 6.51 亿元,扣非净利润也跌破两亿元,为 1.84 亿元,同比下滑 20.07%。2023 年,下滑趋势进一步加剧,营收同比下滑 16.87%,仅为 5.42 亿元,扣非净利润跌幅更大,下滑 32.62%,至 1.24 亿元,双双创下 2020 年以来的最低值。公司将此归因于宏观经济疲软、消费需求不振、地缘冲突影响海外需求以及下游产业去库存等因素。

  尽管 2024 年业绩有所回暖,营收和扣非净利润分别实现 4.77% 和 1.79% 的增长,达到 5.67 亿元和 1.26 亿元,但这一增长幅度较为有限。从复合增长率来看,2022-2024 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为 - 6.67%,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 17.18%,均为负值。这种业绩的大幅波动,与主板对拟上市公司 “业绩稳定” 的要求背道而驰。

  上交所在二轮审核问询中,也将经营业绩下滑问题列为首要问题,要求公司说明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以及产品下游需求变化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虽然公司宣称经营业绩已企稳回升,但业绩的持续性仍有待观察,2025 年上半年的业绩数据将成为关键。


  分红与补流:4.81亿分红超净利87%后,2亿募资必要性何在?

  在鸿星科技的 IPO 进程中,其分红与补流的操作引发了广泛争议。在 2020-2022 年期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4.81 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 87.65%,远超监管层设定的 80% 红线。其中,2020 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 136.46%,2021 年占 108.20%。

  然而,在大额分红之后,鸿星科技又计划募集 2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看,其资产负债率偏低,2022-2024 年分别为 23.81%、17.54%、18.08%,远低于同行平均值。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账面上货币资金余额高达 6.28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6,380.66 万元,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仅 112.30 万元,且无长期借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3 亿元。此外,公司还有 1.56 亿元的应收账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仍选择募资补流,不免让人质疑其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融资之嫌。

  股权与交易:1.94% 股份涉诉未决,关联销售毛利率偏低引问询

  股权纠纷及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也是鸿星科技 IPO 路上的绊脚石。鸿星科技的前身可追溯至 1979 年林洪河创办的台湾鸿星。1993 年,林洪河与杭州本地人江潮联合成立合资企业鸿星有限,2022 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为鸿星科技。然而,H-TEC 的股东张氏家族内部出现股权纠纷,张进兴对其哥哥张进沛所持股权的归属及继承问题提出异议,并认为洪秀珍、张千惠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94% 股份应归其所有。

  2023 年 4 月,张进兴因股权纠纷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林洪河提起刑事告诉案件,虽然地方检察机构已作出 “不起诉” 决定,但张进兴提起 “声请再议”,目前案件处于 “再议” 阶段。上交所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事项是否会对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实际控制人的任职资格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是否构成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此外,鸿星科技的关联交易也备受关注。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持续超过 30%,其中外销客户富士康与台湾鸿星长期占据第一、二大客户之位。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向台湾鸿星销售产品单价、毛利率低于非关联第三方经销商,这引发了监管层和市场对其财务真实性和定价公允性的怀疑。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与台湾鸿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则称基于台湾鸿星的优势给予一定折扣具有合理性。但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一直是 IPO 审核的重点,鸿星科技需要消除市场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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