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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无资格机构销售、编虚假资料 众诚保险一分公司被罚1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9月30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编制虚假资料,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罚款19万元。

杨伟伟(时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商业务二部业务部经理),因编制虚假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苏仙(时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商业务一部业务部经理),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编制虚假资料,警告并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诚保险”)成立于2011年,总部设在广州,由世界500强广汽集团等大型企业发起成立、国内首家挂牌新三板的专业汽车保险公司,是广州市属国资唯一的保险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为22.6875亿元。

目前,车险是公司主要业务来源,约占公司总体保费收入的80%左右。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2亿元,同比增长5.65%;保险业务收入19.38亿元,同比增长8.33%;净利润为3526.31万元,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半年报显示,车险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主要是公司加大业务推动力度,保费规模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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